根據《寧夏某國有企業(yè)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》相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對象
資格復審人員按照筆試人數(shù)與崗位招聘人數(shù)3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。(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)
二、資格復審時間、地點
1.資格復審時間:2026年3月12日9:30 - 2026年3月13日12:00
2.資格復審地點:銀川市金鳳區(qū)寧安西巷與親寧巷交匯處人才大廈13樓1302室
三、資格復審形式和內容
對應聘人員填報信息進行現(xiàn)場審查核對。資格復審資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、無犯罪記錄證明、職稱證、職(執(zhí))業(yè)資格證書及相關證件等,具體資料及條件為:
1.報名表:《寧夏某國有企業(yè)2026年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》;(簽字按手印紙質版)
2.個人誠信承諾書:詳見附件2;(簽字按手印紙質版)
3.身份證:本人有效身份證(含有效期臨時身份證);
4.戶籍證明: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;
5.學歷、學位證書:須提供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(學信網下載打印)。香港、澳門及國外學歷,還需核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;
6.職(執(zhí))業(yè)資格證書:招聘崗位要求的職(執(zhí))業(yè)資格證書;
7.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:有效期內的無犯罪記錄證明;
8.個人征信報告:2026年1月9日后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;
9.主要工作業(yè)績、工作經歷證明材料: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均須由應聘人員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復審時須查驗原件。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復審材料(除原證件外)一律不退回,由招聘單位留存。凡弄虛作假的,取消招聘考試資格。若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資格復審或考試,需由本人提供紙質放棄聲明并簽字,聲明原件或掃描件由招聘單位留存。
四、資格復審結果
資格復審結果將現(xiàn)場公布,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,未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及自行放棄資格復審人員取消考試資格,由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在合格分數(shù)線以上的應聘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應聘人員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,可在資格復審期間向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提出書面申訴。
五、注意事項
1.需要應聘人員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,需提前按公告要求做好相關準備,未在2026年3月13日12:00前提供完整全套資格審查資料的,視為放棄應聘資格。
2.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。資格審查乃至后續(xù)的考察、公示環(huán)節(jié)中,發(fā)現(xiàn)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,或存在信息不實、弄虛作假等行為的,一經查實,取消其應聘資格。
3.應聘人員應保證手機保持暢通,聯(lián)系方式如有變動,請主動與招聘單位取得聯(lián)系,如因無法聯(lián)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。
技術電話:15709611803
咨詢及監(jiān)督電話:13389510201
請在工作時間內撥打以上電話。工作時間:周一至周五,9:00-12:00,14:30-17:30。
寧夏某國有企業(yè)子公司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
2026年3月11日
附件下載:

